民國111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乙級 學科
第44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環境講習
- (2) 消防講習
- (3)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4) 衛生講習
官方答案
(1)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其負責人及行為人應接受環境講習。故選1。選項2消防講習屬消防法規體系;選項3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違規駕駛人;選項4衛生講習則非本情形適用。本題重點在於『環保違規受罰』對應『環境講習』之法規連結,不得與其他講習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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