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乙級 學科

第50題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 請註冊才能受到保護?

題目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 請註冊才能受到保護?

  1. (1) 否,因為我國申請註冊之商標權在國外也會受到承認
  2. (2) 不一定,需視我國是否與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訂有相互商標承認之協定
  3. (3)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4. (4) 不一定,需視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是否為WTO 會員國

官方答案

(3)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解析

商標權採「屬地主義」,商標的保護範圍僅及於核准註冊的國家或地區,我國的註冊效力不會自動延伸到國外。因此要把商品行銷到哪個國家,就必須依該國商標法另行申請註冊,才能在當地取得排他使用權並據以主張侵權。即使同為 WTO 會員國,依 TRIPS 協定也只要求提供申請與優先權等國民待遇,並不代表註冊可自動相互承認,故選項1、2、4 的說法都不成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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