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乙級 學科
第11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 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 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2) 環境講習
- (3) 消防講習
- (4) 衛生講習
官方答案
(2)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保護相關法規,事業或個人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此為針對環境違規所設之教育處分,屬環境主管機關權責;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屬交通違規、消防講習屬消防法規、衛生講習屬衛生管理,皆與本案環境違規無關,故正確為環境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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