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乙級 學科
第10題
下列對於噪音管制法之規定,何者敘述錯誤?
題目
下列對於噪音管制法之規定,何者敘述錯誤?
- (1) 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
- (2) 人民得向主管機關檢舉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情形
- (3) 環保局得視噪音狀況劃定公告噪音管制區
- (4) 使用經校正合格之噪音計皆可執行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
官方答案
(4) 使用經校正合格之噪音計皆可執行噪音管制法規定之檢驗測定
解析
《噪音管制法》第2條明定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選項1正確);人民得檢舉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選項2正確);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狀況劃定公告噪音管制區(選項3正確)。惟依法規,檢驗測定應由主管機關或經其認可之檢驗測定機構,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噪音計為之,非僅「經校正合格」即可執行。故選項4敘述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