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乙級 學科
第20題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題目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 (1) 放無薪假期間
- (2) 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前6 個月
- (3) 職災醫療期間
- (4) 請事假期間
官方答案
(2) 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前6 個月
解析
平均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及施行細則第2條,以「計算事由發生前6個月內」工資總額除以同期實際總日數計算,故該6個月期間之工資日數均應列入。施行細則第2條明定職災醫療期間之工資及日數不計入,故選項3錯誤。放無薪假、請事假期間雖日數列入,但工資為零,不具「工資日數」實質,故本題應選計算基準期之前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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