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丙級 學科
第4題
貪污治罪條例所稱之「賄賂或不正利益」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所稱之「餽贈財物」,其最大差異 在於下列何者之有無?
題目
貪污治罪條例所稱之「賄賂或不正利益」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所稱之「餽贈財物」,其最大差異 在於下列何者之有無?
- (1) 隸屬關係
- (2) 補助關係
- (3) 對價關係
- (4) 利害關係
官方答案
(3) 對價關係
解析
貪污治罪條例處罰的是公務員就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其核心要件在於該利益與職務行為之間具有「對價關係」,也就是一方給付利益、另一方以職務行為回報的交換關係。相對地,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所稱的餽贈財物,屬於正常社交禮儀或偶發性、無交換目的的饋贈,只要符合規範所定的金額上限與受贈、申報報備程序,即可收受。因此兩者最大差別不在隸屬、補助或利害關係,而在有無對價關係。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