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丙級 學科
第16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 (1) 15
- (2) 12
- (3) 11
- (4) 10
官方答案
(2) 12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延長工作時間,但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且延長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題意問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上限,即正常8小時加延長最多4小時,合計為12小時,故選項2正確。選項1之15小時、選項3之11小時、選項4之10小時均非法定每日總工時上限;其中10小時並非本條延長工時合計之上限規定,與題意不符。因此正確答案為12小時(選項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