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機電整合丙級 學科
第67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4)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的情形包括:對於雇主、雇主家屬或代理人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選項3「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符合此規定,故答案為3。選項1錯誤,法定為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3日未達標準;選項2經常遲到早退並非法定不經預告終止之事由;選項4錯誤,受有期徒刑宣告但若諭知緩刑者,不符合同條「未諭知緩刑」之要件,雇主不得據此不經預告終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