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裝潢木工乙級 學科

第15題

手電鑽不適合下列何項加工作法?

題目

手電鑽不適合下列何項加工作法?

  1. (1) 鑽孔深度超過3 公分時
  2. (2) 板面上過多孔位
  3. (3) 長木條之導角
  4. (4) 固定壓條之木螺釘

官方答案

(3) 長木條之導角

解析

手電鑽屬高轉速、低扭力工具,鑽大直徑或長木條導角(導向孔)時切阻大、排屑差,易導致鑽頭偏斜、卡死或馬達過熱,應改用手槍鑽/台鑽/木工鑽床等高扭力設備。鑽孔深度 3 公分屬淺孔,手電鑽勝任;板面多孔位僅需定位夾具;固定壓條木螺絲(通常直徑 3–4 mm)屬小孔徑,手電鑽均可處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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