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裝潢木工乙級 學科

第13題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 正利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題目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 正利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1. (1) 免除債務
  2. (2) 招待吃大餐
  3. (3) 介紹工作
  4. (4) 開工邀請觀禮

官方答案

(4) 開工邀請觀禮

解析

賄賂或不正利益須具對價關係且足以影響公務員職務,如免除債務、招待吃大餐、介紹工作均屬財產上利益或不正利益。開工邀請觀禮屬一般社會禮儀與公開活動,無對價關係且非利益給予,不構成賄賂或不正利益。故不屬於者為開工邀請觀禮,答案 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