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裝潢木工乙級 學科
第51題
某甲家中頂樓加蓋房屋,被政府機關查報為違章建築,為避免立即遭拆除,透過朋友乙交付金錢 予承辦公務員丙,下列敘述何者為對?
題目
某甲家中頂樓加蓋房屋,被政府機關查報為違章建築,為避免立即遭拆除,透過朋友乙交付金錢 予承辦公務員丙,下列敘述何者為對?
- (1) 公務員丙同意收受,若沒拿到錢,則沒有罪
- (2) 乙僅從中轉手金錢,沒有犯罪
- (3) 某甲與朋友乙、公務員丙均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 (4) 只有某甲構成犯罪
官方答案
(3) 某甲與朋友乙、公務員丙均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的行為交付賄賂,行賄者構成犯罪;透過第三人轉交,該第三人知情並參與交付,仍應與行賄者共同負責。公務員只要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即構成受賄罪,不以實際拿到錢為必要。因此甲、乙、丙三人均觸法,並非只有甲有罪,也不是沒收到錢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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