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裝潢木工乙級 學科
第54題
公司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而有何種下列情形之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之?
題目
公司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而有何種下列情形之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之?
- (1) 公司負責人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前科
- (2) 接受之他國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未有完善之法規,致有損當事人權益之虞
- (3) 公司未建立任何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
- (4) 公司員工未受任何個人資料保護之教育訓練
官方答案
(2) 接受之他國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未有完善之法規,致有損當事人權益之虞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1 條,非公務機關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若接受國對個人資料之保護未有完善法規,致有損當事人權益之虞,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其傳輸。立法目的是避免資料流出後失去保護,形成保障漏洞。負責人前科、未建管理制度或員工未受訓,屬於國內管理面的缺失,法律效果是限期改正或裁罰,並非國際傳輸的限制事由,故只有選項 2 符合條文所列情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