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裝潢木工乙級 學科

第26題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題目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1. (1)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分贈友人
  2. (2) 將著作權人之作品及資訊,下載供自己使用
  3. (3) 直接轉貼高普考考古題在FACEBOOK
  4. (4) 以分享網址的方式轉貼資訊分享於BBS

官方答案

(1)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分贈友人

解析

著作權法第51條允許供個人或家庭非營利目的,在合理範圍內重製他人著作,因此下載作品供自己使用屬於合理使用;同法第9條規定,依法令舉行的考試題目不得為著作權標的,所以轉貼高普考考古題不會構成侵權;以分享網址方式僅提供連結,並未重製內容。反之,將講師授課內容錄音後重製並分贈友人,已超出個人使用範圍,涉及重製與散布,不屬合理使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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