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裝潢木工丙級 學科

第77題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非為適當處理原則?

題目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非為適當處理原則?

  1. (1) 不輕易移動傷患
  2. (2) 速請醫師
  3. (3)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4. (4) 向急救中心聯絡

官方答案

(3)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解析

脊柱或頸部受傷可能合併脊髓損傷,處理原則是先固定、避免二次傷害:不輕易移動傷患,立即聯絡急救中心並請醫師支援。若現場沒有長背板、頸圈等器材,也不可僅由兩人徒手搬運,因為搬動時頸椎可能彎曲、扭轉,造成癱瘓等永久傷害;應等待受過訓練的救護人員以頸圈及長背板整體翻身、固定後送醫。因此「需2人作徒手搬運」不是適當原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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