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網路架設乙級 學科
第57題
關於垂直幹管設計原則,何者不正確?
題目
關於垂直幹管設計原則,何者不正確?
- (1) 建議光纜與其他電纜佈放於同一垂直幹管
- (2) 垂直幹管每一路由至少須設計預備管一管
- (3) 垂直幹管設計管數超過四管時,應設計電信專用管道間或於公共管道間內預留電信專用位置
- (4) 總管數最多四管( 不含接地導線用P V C 管或C D / P F 管)
官方答案
(1) 建議光纜與其他電纜佈放於同一垂直幹管
解析
光纜若與電力電纜或其他電纜佈放於同一垂直幹管,會受電力電纜的電磁干擾、故障電弧波及,維護時也容易誤傷光纖,因此應分開設置管群,選項 1 不正確。依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相關設計規範,垂直幹管每一路由至少須預留一管備用;管數超過四管時,應設電信專用管道間或於公共管道間預留電信專用位置;總管數最多四管(不含接地導線用 PVC 管或 CD/PF 管),選項 2、3、4 均為正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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