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網路架設乙級 學科
第60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刪除。這些權利都以「自己的」個人資料為限;選項2請求刪除「他人」的資料,並非該條賦予當事人的權利。選項1、3、4分別對應停止處理利用、查詢閱覽、補充更正,均屬法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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