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網路架設乙級 學科
第4題
依據「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規定,新建建築物為收容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 之電信設備,供該建築物用戶通信之需要,一般有下列情形者,應設置電信室
題目
依據「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規定,新建建築物為收容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 之電信設備,供該建築物用戶通信之需要,一般有下列情形者,應設置電信室
- (1) 地上層5 樓以上且設有地下室之建築物,引進電纜總對數超過20 對以上者
- (2) 用戶側光纜總心數超過12 心者
- (3) 地上層5 樓以上不論是否設有地下室之建築物
- (4) 地上層3 樓以上且設有地下室之建築物
官方答案
(1) 地上層5 樓以上且設有地下室之建築物,引進電纜總對數超過20 對以上者
解析
依「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新建建築物為收容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的電信設備、供建築物用戶通信使用時,只要地上層5樓以上且設有地下室,並且引進電纜總對數超過20對,就應設置電信室,以便集中裝設主配線架、光終端設備及用戶迴路。僅規定5樓以上而不論是否設有地下室,或僅3樓以上且設有地下室者,都未同時符合樓層、地下室與引進對數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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