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網路架設乙級 學科

第37題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 上之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 上之何種罪刑?

  1. (1) 洩漏工商秘密罪
  2. (2) 詐欺罪
  3. (3) 偽造文書罪
  4. (4) 侵占罪

官方答案

(4) 侵占罪

解析

答案是刑法上的侵占罪。侵占罪的成立要件,是把因業務或其他原因而持有他人的物,以所有權人的意思占為己有或處分。會計因職務而保管、經手公司帳款,屬於因業務而持有;把款項轉入妻兒戶頭,就是將持有的他人財物變易為自己所有,構成刑法業務侵占罪。詐欺罪必須先施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本題並無此情形;偽造文書罪著重於偽造或變造文書;洩漏工商秘密罪則與營業秘密外洩有關,三者都與挪用公款的行為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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