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網路架設乙級 學科

第29題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題目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1. (1) 以真實姓名檢舉
  2. (2) 以他人名義檢舉
  3. (3) 委託他人檢舉
  4. (4) 匿名

官方答案

(1) 以真實姓名檢舉

解析

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檢舉人必須以真實姓名並載明具體事實檢舉,經機關查明屬實並因此查獲貪污瀆職案件者,始得核發獎金。匿名檢舉(選項4)或無法辨識身分者不予獎勵;委託他人(選項3)或冒用他人名義(選項2)亦不符合請領資格。故正確答案為選項1「以真實姓名檢舉」,此規定目的在確保檢舉資料可查證並保障檢舉人權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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