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網路架設乙級 學科

第34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1. (1)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2. (2) 衛生講習
  3. (3) 環境講習
  4. (4) 消防講習

官方答案

(3)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機關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的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以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以強化其環境保護觀念。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衛生講習與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消防講習則與消防法規有關。三者均非針對環保違規所設的講習。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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