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1梯次 網路架設丙級 學科
第26題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下 列何者不得作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題目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下 列何者不得作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 (1)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急迫危險者
- (2) 為維護國家安全者
- (3) 為增進私人利益者
- (4) 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官方答案
(3) 為增進私人利益者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應在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若要在特定目的外利用,須符合法律明定的例外事由,例如維護國家安全、免除當事人生命、身體或財產的急迫危險,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等。「增進私人利益」不屬公益或法定例外,不得作為目的外利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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