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網路架設丙級 學科

第6題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下 列何者不得作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題目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下 列何者不得作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1. (1) 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急迫危險者
  2. (2) 為增進私人利益者
  3. (3) 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4. (4) 為維護國家安全者

官方答案

(2) 為增進私人利益者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於法律明文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為免除當事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經當事人書面同意等情形,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為免除當事人生命急迫危險、經當事人書面同意、為維護國家安全,均屬上述例外,可以例外利用;唯有「為增進私人利益」不在例外之列,故選第2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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