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網路架設丙級 學科

第32題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題目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1. (1) 法院公證處
  2. (2) 勞動檢查機構
  3. (3) 勞動部
  4. (4) 當地主管機關

官方答案

(4) 當地主管機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例如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等),勞雇雙方可就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事項另行約定,但這項約定必須以書面為之,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也就是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才會生效。法院公證處只辦理公證業務,不負責勞動條件核備;勞動檢查機構負責勞動檢查與裁罰;勞動部是中央主管機關,負責核定公告適用對象與訂定法規,並非受理個案核備的機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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