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網路架設丙級 學科
第32題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題目
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 條之1 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 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 (1) 法院公證處
- (2) 勞動檢查機構
- (3) 勞動部
- (4) 當地主管機關
官方答案
(4) 當地主管機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例如監督、管理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等),勞雇雙方可就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事項另行約定,但這項約定必須以書面為之,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也就是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才會生效。法院公證處只辦理公證業務,不負責勞動條件核備;勞動檢查機構負責勞動檢查與裁罰;勞動部是中央主管機關,負責核定公告適用對象與訂定法規,並非受理個案核備的機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