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網頁設計乙級 學科

第51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1. (1)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2. (2)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3. (3)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4. (4)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官方答案

(3)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利用,原則上應在蒐集時的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若要做特定目的外利用,須符合法定情形或經當事人同意。學校蒐集應屆畢業生住址的目的在於學籍與聯繫,將其提供補習班招生,屬目的外利用且無正當事由,已違反個資法。其餘選項分別是執行法定職務、人事管理的特定目的,以及履行退貨契約的必要行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