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網頁設計丙級 學科

第65題

何者不屬於個人資料?

題目

何者不屬於個人資料?

  1. (1) 表兄弟
  2. (2) 婚姻
  3. (3) 家庭
  4. (4) 特徵

官方答案

(1) 表兄弟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個人資料指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的資料,例示包括姓名、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等。表兄弟僅為親屬稱謂,本身不屬於該條所列舉的個人資料項目,須與其他資訊結合才可能產生識別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