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網頁設計丙級 學科
第23題
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 那些情形不在此限? A . 法律明文規定B . 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營利…
題目
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 那些情形不在此限? A . 法律明文規定B . 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營利的需要C . 當事人 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D . 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 所必要,且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
- (1) A C D
- (2) B C D
- (3) A B C
- (4) A B D
官方答案
(1) A C D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規定,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特種個資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例外包括:法律明文規定;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且採行適當安全維護措施;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資料。B所稱「基於營利需要」並非法定例外,法條要求的是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故B不列入,答案為A、C、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