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網頁設計丙級 學科
第21題
關於E-mail 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E-mail 之敘述何者錯誤?
- (1) E-mail 傳送時,沒有指定主旨的信件一定無法傳送
- (2) E-mail 可以透過電話線來傳送
- (3) 寄發電子郵件必須要有收件人的E-mail Address
- (4) 發信人可以同時將信件傳送給二位以上的收信人
官方答案
(1) E-mail 傳送時,沒有指定主旨的信件一定無法傳送
解析
題問「何者錯誤」。選項1錯誤:電子郵件未填寫主旨仍可正常傳送,主旨並非必要欄位,因此「一定無法傳送」之敘述不正確,即為答案。選項2正確,E-mail 可透過電話線(撥接或ADSL)傳送;選項3正確,寄信須有收件人電子郵件地址;選項4正確,可於副本或收件人欄同時寄給多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