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網頁設計丙級 學科

第29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1. (1) 特定性的工作
  2. (2) 季節性的工作
  3. (3) 有繼續性的工作
  4. (4) 臨時性或短期性的工作

官方答案

(3) 有繼續性的工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9 條規定,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且定期契約屆滿後若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未即表示反對,或雖另訂新約但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視為不定期契約。因此「有繼續性的工作」屬不定期契約,其餘三項均為得簽定期契約的工作型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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