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網頁設計丙級 學科

第41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1. (1)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 1 年以上者
  2. (2) 經常遲到早退者
  3. (3)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4.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官方答案

(4)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故選4。同條第6款曠工要件為「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選項3一個月累計僅3日且非連續,未達門檻。選項2經常遲到早退屬一般獎懲或依第11條資遣事由,非當然得逕行解僱。選項1第3款須「未諭知緩刑」且未准易科罰金,既宣告緩刑即不得據此終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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