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營建防水-塗膜系防水施工丙級 學科

第56題

屋頂女兒牆防水收頭之汎水下沿至樓版高度

題目

屋頂女兒牆防水收頭之汎水下沿至樓版高度

  1. (1) 最少30 公分以上
  2. (2) 最少10 公分以上
  3. (3) 只要超過覆蓋層即可
  4. (4) 不可超過20 公分以上

官方答案

(1) 最少30 公分以上

解析

屋頂女兒牆的防水層須向上延伸收頭,收頭下沿(汎水、泛水)至樓版面的高度,規範上以最少 30 公分以上為原則。原因是屋頂會有積水與雨水回濺,收頭高度必須高於最高積水位並留有餘裕,才能避免水由收頭處倒灌或毛細上升;同時也預留覆蓋層、隔熱層的厚度空間。10 公分或僅高出覆蓋層都不足以抵抗積水,故選 30 公分以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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