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2梯次 混凝土丙級 學科
第50題
化學摻料生產出廠後,經多少個月以上,應重新檢驗,方得使用
題目
化學摻料生產出廠後,經多少個月以上,應重新檢驗,方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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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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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案
(3) 6 個月
解析
化學摻料出廠後會因儲存溫度、沉澱、凍結或污染而變質,依混凝土施工規範,出廠滿6個月以上者,使用前應重新取樣檢驗,確認品質符合規定後才能使用。1個月與3個月通常尚未達應重檢的期限;9個月雖已超過6個月,但題目問「多少個月以上應重新檢驗」,應以6個月為門檻。實際仍應依產品說明書及監造指示辦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