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混凝土丙級 學科
第47題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 (1) 自然人基於保障其自身或居家權益之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而公布大樓或宿舍監視錄影器中涉及個人資料畫面之行為
- (2) 將家人或朋友的電話號碼抄寫整理成電話本或輸入至手機通訊錄
- (3) 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活動目的,而將其個人照片或電話,於社群網站F A C E B O O K 分享予其他友人等利用行為
- (4)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官方答案
(4)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1條,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所為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不適用本法。故選項1(大樓監視畫面基於居家權益)、選項2(家人電話本)、選項3(個人照片分享友人)均屬豁免情形。選項4公司客戶資料庫為營利事業蒐集利用個資,適用本法規範。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