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混凝土丙級 學科

第5題

化學摻料生產出廠後,經多少個月以上,應重新檢驗,方得使用?

題目

化學摻料生產出廠後,經多少個月以上,應重新檢驗,方得使用?

  1. (1) 9 個月
  2. (2) 3 個月
  3. (3) 6 個月
  4. (4) 1 個月

官方答案

(3) 6 個月

解析

依據 CNS 1240 及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化學摻料(如減水劑、緩凝劑等)出廠後儲存超過 6 個月,須重新檢驗合格方可使用。長期儲存可能導致有效成分分解、沉澱或變質,影響摻料性能與混凝土品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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