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混凝土丙級 學科
第71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衛生講習
- (2) 環境講習
- (3)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4) 消防講習
官方答案
(2)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環境教育講習),以強化違規者的環境保護觀念。衛生講習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範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消防講習則與消防法及防火管理人訓練有關,三者均與環保違規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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