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混凝土丙級 學科
第46題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不是適當的處理原則?
題目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不是適當的處理原則?
- (1) 速請醫師
- (2) 向急救中心聯絡
- (3) 不輕易移動傷患
- (4)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官方答案
(4)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解析
脊柱或頸部受傷可能伴隨脊髓損傷,處理原則是避免任意移動、維持頭頸軀幹成一直線,並儘速請醫師或聯絡急救中心,等待受過訓練的人員以頸圈、長背板等器材固定後再搬運。若無合適器材而由2人徒手搬運,容易造成二次傷害,所以不是適當原則。正解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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