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混凝土丙級 學科
第41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 (2)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 (3)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 (4)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官方答案
(3)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8 條: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首次應提供拒絕方式(選項 1 正確);當事人拒絕後應停止利用(選項 4 正確);違反且限期未改正按次罰 2 萬至 20 萬元(選項 2 正確)。選項 3 錯誤:當事人縱使曾書面同意,仍保有隨時撤回拒絕行銷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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