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混凝土丙級 學科

第37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1. (1) 季節性的工作
  2. (2) 臨時性或短期性的工作
  3. (3) 有繼續性的工作
  4. (4) 特定性的工作

官方答案

(3) 有繼續性的工作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將勞動契約分為定期與不定期兩類,並明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則應為不定期契約。所謂繼續性工作,是指該工作並非短期、可預期持續存在,且雇主有長期用人需求,例如常態性生產作業。因此選項1季節性、選項2臨時性或短期性、選項4特定性工作,均屬法律允許簽訂定期契約的情形;只有「有繼續性的工作」必須以不定期契約僱用,以保障勞工的工作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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