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混凝土丙級 學科
第39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以 適用?
- (1)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 (2) 無法適用
- (3)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 (4)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官方答案
(4)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營業秘密法除處罰竊取、侵占、擅自重製或洩漏營業秘密外,對於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使用而犯之者,設有加重處罰規定,以維護我國產業競爭力。因此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至上述境外地區使用,仍可適用我國營業秘密法,並加重其刑。此適用不以雙方簽有相互保護條約為前提;未遂犯亦有處罰規定,故其餘選項不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