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36題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 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
題目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 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
- (1) 百分之三
- (2) 百分之一
- (3) 百分之二
- (4) 百分之五 ,且不得少於1 人
官方答案
(2) 百分之一
解析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 1 人;公立機關的比率則為百分之三。以 67 人計算,67×1%=0.67,未達 1 人,故至少仍須進用 1 人,才符合法定下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