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5年 第3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20題

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規定履約保證金最多得依工程進度分幾期發還

題目

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規定履約保證金最多得依工程進度分幾期發還

  1. (1) 一期
  2. (2) 二期
  3. (3) 三期
  4. (4) 四期

官方答案

(4) 四期

解析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履約保證金得依工程進度分期發還,最多不得超過四期。第一期於工程進度達三分之一時、第二期於三分之二時、第三期於完工驗收合格時、第四期於保固期滿無缺失時發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