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5年 第3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48題

構造物拆除時下列工作項目何項不當?

題目

構造物拆除時下列工作項目何項不當?

  1. (1) 因工作需要勞工可在不同高度之位置從事拆除工作
  2. (2) 被拆除之材料,不得堆至危害樓板或不穩定之構材上
  3. (3) 拆除進行時,應經常注意控制拆除構造物之穩定性
  4. (4) 構造物有飛落、震落之虞者,應即拆除

官方答案

(1) 因工作需要勞工可在不同高度之位置從事拆除工作

解析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關於拆除作業的規定,不得使勞工在不同高度同時從事拆除工作,以免上方拆除物或工具飛落擊中下方人員,造成重大職災,故選項1為不當作法。被拆除材料不得堆置於有危害樓板或不穩定構材上,以免超載崩塌;作業中須隨時注意構造物的穩定性;有飛落、震落之虞者應即拆除,避免突然倒塌,故2、3、4均屬正確作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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