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1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20題
工程主管或主辦機關於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營造業除專任工程人員外尚需何人應在現 場說明
題目
工程主管或主辦機關於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營造業除專任工程人員外尚需何人應在現 場說明
- (1) 工地主任
- (2) 負責人
- (3) 設計者
- (4) 會計人員
官方答案
(1) 工地主任
解析
依營造業法規定,工程主管或主辦機關於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營造業除專任工程人員外,工地主任亦應在現場說明。專任工程人員負責施工技術與品質的督導,工地主任則實際駐場執行施工管理、掌握工序與現場狀況,兩者共同到場才能就施工細節、材料使用及品質管制提出說明。負責人、設計者及會計人員並非該條所定應到場說明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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