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53題

政府工程契約所含各種文件之內容如有不一致之處,下列處理方式何為不適當?

題目

政府工程契約所含各種文件之內容如有不一致之處,下列處理方式何為不適當?

  1. (1) 文件經機關審定之日期較新者優於審定日期較舊者
  2. (2) 小比例尺圖者優於大比例尺圖者
  3. (3) 施工補充說明書優於施工規範
  4. (4) 決標記錄之內容優於開標記錄之內容

官方答案

(2) 小比例尺圖者優於大比例尺圖者

解析

政府工程採購契約遇有文件不一致時,應依契約約定之優先順序解釋。原則上:新近審定之文件優於舊者(選項1適當);決標記錄內容優於開標記錄(選項4適當);補充說明書旨在補充澄清,通常優於原則性之施工規範(選項3適當)。惟圖說部分,因大比例尺圖較小比例尺圖更詳細精確,解釋衝突時應以大比例尺圖優於小比例尺圖,故選項2「小比例尺圖優於大比例尺圖」之處理方式錯誤、為不適當。答案為選項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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