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72題

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建築物在施工中,縣市政府得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 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的情形:

題目

依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建築物在施工中,縣市政府得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 或監造人,勒令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的情形:

  1. (1) 妨礙區域計畫者
  2. (2) 危害公共安全者
  3. (3) 妨礙消費者權益者
  4. (4) 主要構造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

官方答案

(3) 妨礙消費者權益者

解析

依建築法第58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在施工中,違反本法或基於本法發布之命令,或妨礙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或危害公共安全,或主要構造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通知停工或修改,必要時得強制拆除。選項1、2、4均屬法條列舉之事由;「妨礙消費者權益」非建築法第58條授權停工或強制拆除之法定事由,故為正確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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