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74題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工程,應於招標檔內訂定有關營造廠商專任工程人員之工作事項為 何?
題目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工程,應於招標檔內訂定有關營造廠商專任工程人員之工作事項為 何?
- (1) 督導按圖施作、解決設計問題
- (2) 督導品管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
- (3) 督導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
- (4) 督導品管人員及業主人員
官方答案
(2) 督導品管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3) 督導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
解析
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工程,應於招標文件中訂定營造廠商專任工程人員之工作事項,主要包括:督導按圖施工並解決施工技術問題,以及督導品管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落實施工品質與安全衛生管理。設計問題之解決屬設計單位(建築師、技師)之權責,非專任工程人員所能處理;督導業主人員亦非其職權範圍,故第1、4項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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