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12題
興建圍牆大門應申領何種執照
題目
興建圍牆大門應申領何種執照
- (1) 免申請執照
- (2) 變更執照
- (3) 建造執照
- (4) 雜項執照
官方答案
(4) 雜項執照
解析
圍牆、大門、駁坎、廣告牌等並非供人居住使用之建築物,而是附屬於土地之工作物,依建築法規定屬於「雜項工作物」。雜項工作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應向主管建築機關請領雜項執照後始得施工,故本題應申領雜項執照。建造執照係針對建築物之主要構造體;變更執照用於已領照後變更設計;免申請執照僅限於法令明定之小規模或臨時性構造。圍牆大門既非主要建築物,也不符免照條件,因此選項 4 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