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47題

騎樓地面應與人行道齊平,無人行道者,應高於道路邊界處十公分至二十公分,表面鋪裝 應平整,不得裝置任何台階或阻礙物,並應向道路境界線作成

題目

騎樓地面應與人行道齊平,無人行道者,應高於道路邊界處十公分至二十公分,表面鋪裝 應平整,不得裝置任何台階或阻礙物,並應向道路境界線作成

  1. (1) 1 / 40
  2. (2) 1 /50
  3. (3) 1 / 30
  4. (4) 1 / 20 之瀉水坡度

官方答案

(1) 1 / 40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第 88 條第 2 項規定,騎樓地面應與人行道齊平,無人行道者應高於道路邊界處 10 至 20 公分,表面鋪裝應平整,不得裝置台階或阻礙物,並應向道路境界線作成 1/40 之瀉水坡度。此坡度旨在確保排水順暢,避免積水影響行人安全與建築耐久性。其他選項 1/50、1/30、1/20 均不符合法規明文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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