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70題

下列何種狀況可定義為「廢料」?

題目

下列何種狀況可定義為「廢料」?

  1. (1) 物料一年內無耗用記錄者
  2. (2) 各工地所建臨時房屋及木料等因工 程結束無法再利用經呈准報廢者
  3. (3) 物料因變質或毀損等原因而呈准報廢者
  4. (4) 呆料經變賣仍是無人承購而呈准報廢者

官方答案

(2) 各工地所建臨時房屋及木料等因工 程結束無法再利用經呈准報廢者、(3) 物料因變質或毀損等原因而呈准報廢者、(4) 呆料經變賣仍是無人承購而呈准報廢者

解析

廢料是指物料已失去使用價值,並經一定程序呈准報廢者:工地臨時房屋、木料等因工程結束無法再利用並報准報廢,物料因變質、毀損等原因報廢,以及呆料經變賣仍無人承購而報廢,均屬廢料。物料一年內無耗用記錄僅是「呆料」的認定條件,該物料仍有帳面價值與使用可能,尚未完成報廢程序,不能逕稱為廢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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