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21題

興建圍牆大門應申領何種執照

題目

興建圍牆大門應申領何種執照

  1. (1) 變更執照
  2. (2) 雜項執照
  3. (3) 免申請執照
  4. (4) 建造執照

官方答案

(2) 雜項執照

解析

依《建築法》規定,圍牆、門牆、柵欄、擋土牆等屬於雜項工作物。興建此類雜項工作物,應申請雜項執照(非建造執照,建造執照係供建築物本體)。若僅為既有圍牆修繕不涉及新建通常免申請,但題意為興建,故應領2雜項執照;變更執照適用已核准工程之變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