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營造工程管理甲級 學科
第29題
依營造業法所定,建築物地下室開挖深度超過
題目
依營造業法所定,建築物地下室開挖深度超過
- (1) 6
- (2) 20
- (3) 10
- (4) 12 公尺以上之工程,應置工地主任
官方答案
(3) 10
解析
依《營造業法》對於工地主任設置之規定,建築物地下室開挖深度超過10公尺以上之工程,因涉及深開挖、擋土支撐與鄰房安全等高風險作業,應置工地主任負責現場統籌管理。6公尺、12公尺、20公尺均非該條所定之門檻數值,故以10公尺為正確答案。考生記憶時可將深開挖門檻與擋土安全審查的觀念連結,避免與其他長度規定混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